台州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台湾居民结婚证

台州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台州居民: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台湾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禁止性要求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台州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台湾居民结婚证】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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