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扬州社保失业金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
相关经验推荐
- 扬州失业保险金上涨最新消息 扬州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 扬州失业保险金用手机怎么申领 扬州失业保险金用手机怎么申领的
-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 扬州市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扬州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 扬州市失业补助金一月多少钱 扬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 巴彦县社保卡办理网点汇总
- 蚌埠市怀远县退伍军人如何补缴社保 有什么流程
- 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个人养老保险查询
- 扬州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流程 扬州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 扬州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