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知2022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对2022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 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按照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 , 结合本年度市本级初三毕业生数量 , 编制和下达了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 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
二、切实规范招生范围
根据浙教基〔2022〕12号文件精神 , 市本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 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 , 下同)招生 , 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生源不足的 , 可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 , 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后 , 可以安排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 。
三、加强民办招生管理
2022年 , 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计划 , 但其招生录取进程须与公办普通高中保持总体同步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 允许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 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与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 。所有招生学校必须按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 不得另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 。对于擅自超计划、超招生范围、超最低控制分数线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先行清退并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
四、明确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 。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中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 , 先后按语数外三科总分、语数二科总分高低排序 , 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
(二)除有特别说明的志愿外 , 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录取时 , 将考生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分数高者优先投档 , 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 。在投档时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 , 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 , 即向该学校投档 , 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
(三)在录取中 , 若中考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 , 则依据位次投档 , 同位次一并投档录取 , 允许该学校突破招生计划 。
(四)考生同时填报中本一体化学校志愿、市本级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时 , 录取顺序依次为中本一体化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中职学校招生 。考生一旦被学校录取 , 则不得再参加后续学校录取 。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
(五)各类特长特色招生的录取 。从学校确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考生中根据其填报的志愿 , 按学校特色特长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
(六)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投档招生部分 ,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总分 , 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自主招生部分 , 面向市本级招生 , 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由学校自行确定录取方式 , 其录取分数线应控制在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于6月24日12:00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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