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三 )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 。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
3.报名录取流程 。
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类别认定、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 。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 。在城关区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省扶贫办扶贫手册及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可进行“农村建档立卡户登记”,招生时在同一类别中,分段设置、排序优先 。另有子女已经在城关区小学就读的,可进行“多子女登记”,招生时依据长子女就读的具体情况,在同一类别中优先排序录取 。
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儿童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
③现场审核:各教育集团设立统一审核点,未加入集团的学校设立连片审核点(审核点安排见附件9),实行集中审核 。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自主选择审核点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入学类别认定 。
④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 。
⑤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
三、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
依据《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配建了学校的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与住房须同步交付使用 。无配建学校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将率先被调配至其他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部分热点学校片区内新建住房连片涌现,人口激增,就学矛盾突出,当片区学校入学儿童超出招生计划后,排序靠后的新建小区内城关户籍儿童将率先调配或派位,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 。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城关区户籍儿童在其户籍地或现有住房片区学校入学,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 。
四、“均衡入学”试点
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探索“均衡入学”试点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6),允许有需求的城关区户籍儿童有条件的填报入学志愿,选择其他区域学校入学,解决群众入学现实困难,进行生源抽疏,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
五、“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试点
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试点“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具体办法见附件7) 。此类学校如果通过“均衡入学”“调配入学”等方式仍无法解决入学矛盾,即可将“有户无房”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同一片区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等,通过电脑派位,指派到相应的学校,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
六、民办小学招生
1.统一招生条件 。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入学条件,优先满足“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监护人持有城关区地址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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