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残疾证迁移办理流程有哪些 邢台残疾证如何办理

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申请人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的户口簿,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迁移证明材料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 。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
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户籍迁移证明或残疾人新的户口簿,通过系统向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发出残疾人证迁移通知,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将该残疾人的办证申请表、评定表、监护人证明、公示材料等档案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发送至迁入地县级残联,所有残疾人证办理的原始档案材料由原户籍地县级残联负责保管 。

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办理迁移的,办结迁入后,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迁入地县级残联认为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残疾类别/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办结迁入后,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残疾类别/等级变更”进行残疾评定(具体流程参见本规范“(六)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邢台残疾证迁移办理流程有哪些 邢台残疾证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超过半年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在系统中标注为冻结状态 。户口迁移超过一年仍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注销该残疾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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