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 , 取决于患者病情严重程度 。医保经办机构明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 , 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 , 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 。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 将根据协议处理 。如果患者遇到被分解住院或强制出院的情况 , 可以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投诉 。
【石家庄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拓展资料:
参保人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 , 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城镇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 , 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300 元 , 支付比例为 90% 。
城乡居民: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00 元 , 支付比例为 92%;县域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400 元 , 支付比例为 80% 。
参保人在市区就医 , 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城镇职工:一级医疗机构 , 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 , 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700 元 , 支付比例为8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900 元 , 支付比例为 83%;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200 元 , 支付比例为 80% 。
城乡居民:一级医疗机构 , 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 , 支付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800 元 , 支付比例为7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000 元 , 支付比例为 6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500 元 , 支付比例为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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