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 )


八、信息公开方式
1、各街道(乡镇)负责定期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申请对象信息 。
2、各街道(乡镇)负责在申请人居住地公共场所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已通过初审的申请对象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3、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已通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的申请对象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 。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 区住房保障部门正式登记保障资格 ,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保障对象登记名单 , 纳入轮候配租范畴 , 通知保障对象参加后续配租活动 。
5、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住宅发展中心:28885671 , 区民政局28920091 。
特此公告
附件:
公租房申请表格(202306更新).pdf
公租房申请表格(填表说明).pdf
“公租房”APP、“e福州”APP线上预申请操作指南.pdf
福州市长乐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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