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直及惠城区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

为做好2023年惠城区、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志愿填报指引公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参与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经审核、复核后通过的学生 。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本校直升学位充足,将优先被本校直接录取,无需参加第一阶段招生,故无需填报志愿;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本校直升学位不足,须进行直升摇号,并已报名参加第一阶段招生的,须填报志愿,如在直升摇号时未摇中本校,可参与接下来第一阶段招生摇号 。各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剩余学位数见《惠城区(含市直)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及起始年级剩余学位数汇总表》 。
二、填报时间
7月11日至12日
三、填报方式
“惠上学”民办报名小程序,每名学生可以填写两所志愿学校(双胞胎填写志愿时,仅需填写其中一名学生志愿,摇号时,如摇中,则学校会同时录取双胞胎两人),具体操作见《填报操作指南》 。
四、注意事项
(一)双胞胎填写志愿时,务必要按照《填报操作指南》指引,填写双胞胎中一人志愿即可 。如双胞胎两人均填写志愿,两人志愿不同,可能导致两人无法在同一学校就读,造成家长接送不便,请家长谨慎填写 。
(二)为更加有效地利用公办学校学位,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且于7月15日至16日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缴费注册的中心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如在7月17日至21日未到已注册民办学校申请退费的,将视为在民办学校就读 。教育行政部门会将其公办学位统筹使用,供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就读 。
(三)报名一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尚未生成一年级学籍、报名七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学籍为六年级毕业生 。以社保和居住证作为报名资格佐证材料的,要确保在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保和居住证时长在5个月及以上 。所有报名佐证材料持有人必须为小孩监护人,否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四)报名各流程时间节点见《2023年民办学校报名时间表》,家长应按时参加报名各步骤,过时不候 。
附件:1.惠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基本情况及剩余学位数(1).xlsx
2.填报操作指南.docx
3.2023年民办学校报名时间表.xlsx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惠州市直及惠城区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2023年7月7日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