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二 )


(五)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 。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额 。5月至6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公告 。
(六)后续招生协调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积极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青年北仑政策的适龄幼儿家长的后续报名 。
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控小小班(托班)规模 。现有教育资源均应优先用于招收3~5周岁的幼儿就读,全区幼儿园原则上不设立小小班,如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小小班的,须到职成学前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小小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未经备案许可则视作违规招生 。现就读小小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 。
(二)民办幼儿园须按区教育局、各街道核定的规模、招生计划和招生的对象要求规范招生,对未按规定招生的幼儿园,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额专项补助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园当年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全区通告或次年勒令停止办园 。
(三)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 。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 。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不作为录取名额 。
(四)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明确以下政策: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
2.落实相关的优待政策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
3.落实“青年北仑”相关政策 。各园有序接纳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入园就读 。
4.明确“有效房产”定义 。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 。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 。报名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 。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
5.重视特殊教育 。要关心残疾儿童教育,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特殊儿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要求随班就读的,各园不得拒收 。不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特殊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幼儿园就读 。需要特殊教育的幼儿详见北仑区阳光学校招生公告 。
6.申请延缓入园 。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