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通县离婚回原籍户口办理指南

【西宁大通县离婚回原籍户口办理指南】西宁大通县离婚回原籍户口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原户籍在我市,因结婚将户籍迁往省内各州市,离异后,需投靠父母、子女生活的人员,允许本人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大通县审核表》,
附: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
(2)离婚证;
(3)出具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登记底册或户口簿迁出记载 。
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4)成年子女签订的未婚承诺书;
(5)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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