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慢病申报及支付标准政策( 二 )


乙类门诊慢性病血友病待遇标准:一档缴费的按50%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二档缴费的按65%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实施前确认备案为门诊慢性病的糖尿病参保居民继续执行原门诊慢性病政策,其中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乙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的支付比例分别由40%、35%提高至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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