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伤残鉴定标准 烟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指南

烟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指南
办理要素
【烟台市伤残鉴定标准 烟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指南】(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
事项名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2014022003
(二)实施机构: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 。
(三)办理对象:工伤职工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五)办理条件: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 。
(六)审查材料: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七)办理证件:无
(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
(九)办理收费:无 。
(十)办理咨询:0535-6712072
经办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告知一次性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审核
即时办结
补充材料或予以审核
审核
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条件符合材料齐全准予办结
2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
予以审核
办结
待遇支付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完成
核准支付
工作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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