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是什么?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一个医保年度内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一个病种的支付限额为3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两个病种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支付限额为600元 。【泰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人群是哪些?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申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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