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公租房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办法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一)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籍人员的,参照《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二)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任一成员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根据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核定方式为: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以及该处房屋常住人口分摊计算建筑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按该处住房内常住人口数分摊计算面积;在此基础上,核定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三)最终住房面积核查结果以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
拓展阅读——公租房运营监管
区建交委负责对区公租房运营机构申请、受理、审核、配租和租赁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本区公租房供应管理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政策 。
区物价局负责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区人保局负责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实际情况,配合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 。
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负责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情况和公共租赁住房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
区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执行公租房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
【浦东新区公租房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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