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灵活就业退休年龄 聊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

聊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方法如下:
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 。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具体办法是:
1.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 50 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 5 年的,其退休年龄可按 50 周岁执行;达到 50 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 5 年的,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 。【聊城灵活就业退休年龄 聊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
2.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 。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其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
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 10 年的,按 50 周岁执行 。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 50 周岁执行 。
3.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 。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
4.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 10 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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