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 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 , 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 , 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
3、已办理失业登记 , 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 确认其资格 。须有求职要求 , 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 , 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 。
2、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
3、《失业保险金申领卡》 。
办理流程【咸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咸阳失业金申请及领取】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 , 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 , 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 , 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 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 , 确认其是否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 自确认后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
注: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办理失业登记的 , 其失业保险待遇 , 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
办理地点办理地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大楼八楼
电话:029-33210440
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极宫大街泾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附近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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