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离婚冷静期有多少天?
30天 。
自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烟登记机关核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并存档 。
【郴州市离婚冷静期有多少天? 湖南离婚冷静期多久】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相关经验推荐
- 郴州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郴州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现在
- 郴州离婚冷静期网上可以预约吗
- 郴州离婚冷静期在哪里预约?
- 郴州离婚登记微信预约流程 郴州离婚登记处在哪里
- 郴州离婚冷静期微信预约流程
- 郴州市办离婚证在哪里 郴州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 郴州离婚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吗 湖北登记离婚需要提前预约吗
- 郴州资兴市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一览表
- 郴州市市区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一览
- 郴州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郴州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