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

济宁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扣除标准: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济宁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 , 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 , 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 留存备查即可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 , 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 。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
>>>济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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