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生育服务证申请对象
夫妻共同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因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个数与死亡或者残疾子女个数相同 。
由于各地再生育政策不完全一致,在我市办理再生育要求至少一方是本市户籍人口,双方户籍在外省市的回户籍地办理 。
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再生育具体条件的夫妻 。
注意:
遗失《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 。
【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 重庆再生育服务证申请对象】?
相关经验推荐
- 未来中国的养猪业将不再是一味地贪求过大规模化
- 醉蟹可以蒸熟了吃吗? 醉蟹可以蒸熟了再吃吗
- 海北二胎申请条件
- 海北生育服务证的主要作用
- 啊朋友再见出自哪部电影 电影桥简介
- 海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海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全文
- 固原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多少 固原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 固原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固原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是多少
- 固原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 固原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