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特点( 三 )


另外,《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根据举重以明轻的道理,对于父母而言,事关生命之事项者B可写入合同,那么对有关财产事项的条款进行严格限制,不符合法律目的 。
故 , 只要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那么监护人完全可以处置未成年人房产 。
(三)债权人能否接受以未成年人房产设定的抵押
笔者认为,债权人是可以接受以未成年人房产设定的抵押的,但不得为恶意,还要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如前文所述,否则,第三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
三、未成年人房产抵押的效力总结
基于前文结合案件对《民通》第18条与《合同法》第52条的适用分析,笔者认为:其一,如果监护人与抵押权人在恶意串通的情况下将未成年人房产抵押 , 那么该抵押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而无效 。其二,如果监护人没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将未成年人房产抵押 , 而抵押权人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那么该抵押合同有效 。若监护人因该抵押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利益,那么让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可,也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其三,如果监护人没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将未成年人房产抵押,而抵押权人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那么该抵押合同依然有效,分析同(二),但与(二)不同的是,此时的抵押权人也要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责任 。
四、对未成年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制
《民通》第18条第1款笼统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这对未成年人房产的保护十分不利,现阶段可采取以下方法规制:
(一)借款用途 。未成年人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成立抵押权 。故主管部门可根据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
(二)书面保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14条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
(三)公证制度 。在监护人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地产时,可引入公证制度 , 由公证机构先行审查监护人的处分行为是否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
(四)单位团体 。由有关单位或团体出具关于监护人资格和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证明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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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礼洪,物权法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车管所抵押大绿本流程?第一步:评估车辆价值 。一般根据二手车市场的价格打70-80%的折扣 。
第二步:填写信息,查看信用调查 。早期的汽车贷款公司不看信用调查,但现在大多数正式的汽车贷款都是看信用调查 。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准备材料进行面试、签订合同、公证 , 顺便检查车辆情况,一般只要不是a柱,b柱子断了,发动机有什么大问题 , 都可以借钱 。然后带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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