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南宁隆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材料+入口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2022年上半年南宁隆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材料+入口】(一)具有隆安县户籍;
(二)持有隆安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本县户籍就读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南宁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南宁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隆安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五)驻地在隆安县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二、认定权限
隆安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二)学历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根据广西实际,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的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
2.体检指定医院:隆安县人民医院 。
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
3.告知承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告知承诺制 。
申请人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并合格的,直接提交体检表(请提前下载附件2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
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视检查的,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并与隆安县教育局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办理教师资格证 。(下载附件5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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