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及港澳台职工参加重庆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外籍及港澳台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答:外籍及港澳台职工参保后最多可享受2次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 不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待遇 。
生育妇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 但其配偶参加了生育保险 , 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 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外籍及港澳台职工参加重庆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按照我市生育保险现行政策 , 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主要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并不包括报销其配偶的生育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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