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前湾新区家乐红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宁波前湾新区家乐红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促进新区人才安居乐业 , 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 , 根据《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 “五个湾区”的实施意见》(甬新党发〔2020〕27号)文件精神 , 现就家乐红包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青年人才在新区工作、在新城板块购房居住 , 且结婚生子、在新区落户的 , 给予一次性2.8万元“家乐红包” 。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夫妻均须在新区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新区企业指在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 不包括银行、电力、电信、邮政等垂直管理单位、三产税源型企业和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 。
2.申报人夫妻均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 。
3.以家庭为单位在新区新城板块购房 。购房时间 , 期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 二手房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房屋产权须在夫妻或其子女名下 , 不得有其他共有产权人 。
4.夫妻至少一方与一名子女须落户新区 , 且户籍与购房地址须一致 。
5.在2020年9月27日及之后购房 , 且申报人购房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 , 以其中一方申报 。离异的前述条件仅看申报人本人 。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须提供纸质《宁波前湾新区家乐红包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 及以下申报材料原件及相应电子文件:
1.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扫描件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原件及扫描件 。
2.夫妻双方学历等按以下要求提供:
【关于开展宁波前湾新区家乐红包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学历申报的 , 国内学历提交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下载的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 ,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扫描件 。
以职称申报的 , 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
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申报的 , 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
3.在线下载夫妻双方近12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PDF文件 。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
5.在线下载的夫妻双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PDF文件 。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 , 另须提交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PDF文件 。无法在线查询的 , 请前往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打印 , 并提交打印件原件及扫描件 。查询范围:“杭州湾新区”或“宁波市”;用途:“信息查询” 。
6.申报人本人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卡号面扫描件 。
7.家乐红包申报汇总表(附件2) , 电子表格 。
以上材料电子文件 , 在线下载的PDF文件须有电子签章 , 不得下载图片后转化为PDF文件;扫描件须原件彩色扫描 。
四、其他事项
1.此项补贴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
2.新区人才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经审查 , 符合补贴条件的 , 新区财政统一发放补贴 , 每季度发放一次 。
3.此项补贴与新区生活安居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安居房等人才安居政策 , 可重复享受 。
4.新城板块是指前湾新城板块 。根据规划 , 当前范围为东至陆中湾江 , 南至滨海一路 , 西至杭州湾大桥南连接线 , 北至十一塘横江所围区域 。若规划有调整 , 以实际规划为准 , 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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