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告!下月起,五城区全面推行!


福州通告!下月起,五城区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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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买房卖房
的福州人注意了

下月起将实行新规
交易更方便啦
福州通告!下月起,五城区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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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的通告》,自2月1日起,五城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业务 。
据悉
存量房是指
房屋所有权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上
通过自建、商品房市场
或政策性用房转让等方式
已按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
拟进入市场进行转让的房屋
申请人可以采取
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办理模式
通过电子签章线上签署申请材料
(含合同、申请表等)
申请材料电子化、线上缴税缴费
颁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等方式
无需再到现场核验
实现全流程“一趟不用跑”办结
存量房转移登记及涉及的
水表电表燃气表广电网络账号过户
和提取公积金等集成服务事项
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中全部环节均线上办理,按顺序需申请人操作的环节为:房源挂牌、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约、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缴交税费、支付登记费、领证等 。
具体这样操作
01
用户登录
01
方式一
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地址()
02
方式二
先进入福州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再点击“存量房全程网办申请”进行系统跳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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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选一种渠道
进入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后
已注册过闽政通账号的申请人
可点击“闽政通扫码登录”入口
使用闽政通APP扫码即可登录
未注册过闽政通账号的申请人
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
依据提示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登录

02
房源挂牌
产权人可以个人名义
直接申请房源挂牌
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申请房源挂牌
系统对房源进行智能实时审核
对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予以发布
房源挂牌信息网上公布有效期为90天
逾期仍未成交的
系统自动删除挂牌信息
产权人委托中介机构挂牌的
需与中介机构签署授权委托书
03
合同网签
01
房源挂牌申请通过后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网签,申请人填写合同信息同时选择水、电、燃气、广电网络过户及公积金提取等联办业务,全体申请人在签署意愿认证通过后,使用电子签章对合同进行线上签约 。
02
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可作为申请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涉税业务等的依据 , 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须如实填写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交易信息 。
03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网上签约合同信息存续期限,网上合同信息最长保留期为90日,在存续期限内双方未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系统自动删除网签合同信息 。
04
在合同信息存续期间,房屋尚未进行转移登记,经交易双方协商终止交易解除买卖合同的,可线上申请注销网签合同信息 。系统将发送短信给申请人,申请点击短信链接使用电子签章签署注销申请表等进行注销操作 。
05
需要修改网签合同信息的,由申请人在“我的签约”中点击操作,修改完毕后全体申请人需重新再次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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