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每年待省提出该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后,我市原则上按省调升金额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 。
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9个月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 。
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
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的,其在我市按期连续缴费的年限(含延缴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超过15年的参保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承担 。
调整机制
【佛山市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CPI指数等因素,研究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 。如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从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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