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二 )


(1)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的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报读本校或本民办教育集团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由招生学校自行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招生平台填报直升志愿 。凡被直升录取的学生,其他民办学校志愿自动失效,但不影响其他类别志愿学校的填报和录取 。直升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
(2)政府购买服务 。由属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遴选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并与民办学校商定购买服务的要求和数量,由属地教育部门负责资料审核 。
(3)对外招生 。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等类别学生人数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
三、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或http://www.gdzwfw.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
(二)资料初审
1.资料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5月2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
2.资料复审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可于2021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1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
3.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 。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户籍类型

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
户籍学生户籍地公办学校(含购买民办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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