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学助学政策汇总 东莞民办小学申请补贴入口( 二 )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元
受助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审核为准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户籍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索取《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 , 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或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 , 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 , 结果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定 。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 , 市教育基金会公示名单并将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咨询方式:市教育基金会 23126101
五、学校的助学事项(如学校另有助学事项 , 由学校补充)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学)杂费和住宿费减免
补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重点是国企下岗职工家庭、特困户家庭、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定额减免或全额减免书(杂)费和住宿费
申请学费减免学生认定:以学校校务会议审核为准
申请流程:由学生家长于入学注册前向学校提出减免的书面申请 。学校收到申请后 , 由校务会议讨论确定 。
咨询方式:市教育局后勤科 28331223 , 以及所在学校
温馨提示:
(1)若您属于“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户” , 您的孩子可享受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
(2)若您属于东莞市户籍低保户 , 您的孩子可享受低保家庭在校生生活费补助 , 如是住宿生 , 可同时享受低保家庭在校生住宿费补助;由于同时符合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条件 , 因此 , 在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后 , 只能继续享受低保家庭在校生助学补助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之间的差额;
(3)若您属于东莞市低收入家庭 , 如您的孩子是住宿生 , 可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如您的孩子不属于住宿生 , 可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东莞小学助学政策汇总 东莞民办小学申请补贴入口】(4)若您属于以上(1)、(2)、(3)项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户” , 如您的孩子是住宿生 , 可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如您的孩子是非寄宿生 , 可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5)若您不属于以上(1)、(2)、(3)、(4)项补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户” , 可向市教育基金会申请读书资助或向学校申请助学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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