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2021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具体等招生实施细则公布!大概在5月份左右!小编会持续更新本文!
2020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确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 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 促进教育公平 , 保障适龄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益 ,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 , 是指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 , 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的年满6至18周岁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 。
在我区工作、居住的港澳台侨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 , 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适龄随迁子女 ,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区工作 , 并报名时持有效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或者持有全权房产所在学区 , 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 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 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学生 。
第四条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区内完全产权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和加分项目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
第五条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相加得分之和 , 可任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 , 不重复计分 。
第六条积分入学分数线划定原则:积分入学分数线按当年全区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 , 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及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后 , 根据剩余学位数来确定 , 积分由高到低录取 , 名额录满即止 。积分入学分数线与积分入学拟录取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 。
第七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 采取网上集中受理、职能部门审核、系统自动计算积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招生模式 。
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提供;居住年限及户籍信息由珠海市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提供;社保年限、职业资格信息由珠海市人社部门负责核查提供;房产登记信息由珠海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核查提供;计生情况由卫计部门核查提供 。
第八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 每年网上集中受理一次 , 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同步 , 可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www.zhjy.gov.cn)报名 。网上填报信息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所持证件信息为准 。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 , 达到当年积分入学资格分值的 , 家长可自行登录高栏港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公告栏进行查询或在报读学校门口公示栏查看 。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5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 径向报读学校提交补充材料 , 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
第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 , 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 综合考虑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申请人数以及居住情况 , 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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