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机构场所新冠病毒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重点人群机构场所新冠病毒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文章插图
2022年12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全文如下 。
一、重点人群
(一)社区重点人群 。
社区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智障人士等人群 。宣传和指导社区重点人群做好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疫情严重时 , 进一步减少外出 。
1.推进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2.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 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进行检测,并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出现症状加重时 , 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 。同住人员感染时,其他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症状监测、抗原或核酸检测 。
4.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 , 注意咳嗽礼仪;做好居室、工作场所等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 , 及时清理垃圾 。
5.需长期服药的人员,不可擅自停药 , 做好个人防护后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药 , 或经医生评估后开长期处方,减少就诊次数 。
(二)重点行业人员 。
重点行业指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保障行业,包括公安、交通、物流、寄递、水电气暖保供等行业,以及大型企业 。疫情流行前和流行期间按属地管理原则,可采取以下措施:
1.推动疫苗接种工作 , 对于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均需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 。
2.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 , 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 。
3.提高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其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单位,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如必须到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
【重点人群机构场所新冠病毒乙类乙管防控指引】4.疫情流行严重时,需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工作环境通风和清洁消毒,采取错时上下班、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线下会议频次、降低线下会议人数,取消堂食、错峰取餐等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压低流行强度 。
二、重点机构
(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 。
1.加强疫苗接种组织动员,提高机构内服务对象疫苗接种率 。
2.机构内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 , 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 , 要将养老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区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 。加强环境通风换气、内部清洁和消毒,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所有物资无接触配送 。
3.疫情流行期间,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同意,可在加强进出人员健康监测基础上有序开放管理 。探视及其他需要进入机构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