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二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还获悉,除索赔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外,小蒋还提出了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等16万元的索赔诉求 。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 。”12月14日 , 小蒋祖父蒋佑华对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说,除了索取经济赔偿外,他们还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
12月14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小蒋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剑强 发自湖南湘西州
案件回顾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围殴刺伤3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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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
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 , 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 。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 。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时隔两年后 , 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 , 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 , 决定撤回抗诉 。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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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伤人时使用的折叠刀(图样)
遭15人围殴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伤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 。
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 , 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 , 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 , 对他拳打脚踢 。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 。其中 , 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
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
对此 , 小蒋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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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冲突所在的男厕所
事发当天上午,另一名与小蒋有“过节”的学生孙某彬在厕所遇到胡某等人 。两人商量之后 , 都决定要打小蒋,并打算把小蒋喊到男厕所殴打 。
2020年9月,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曾回忆,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孙某彬“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 。
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来找我说要打我,很多同学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丢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来 。听到胡某说要打我 , 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 , 没有抬头看,所以不知道是谁把刀给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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