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0年高考成绩复核申请平台+规定

南京市2020年高考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 , 须由考生本人在7月27日11:00前向高考报名点提出高考成绩书面复核申请 , 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 由市招考院汇总 , 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 。复核结果由高考报名点答复考生 , 考生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 。
复核结果查询网址:http://stat.jseea.cn/jseea_query/querycenter.html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办〔2017〕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厅〔2013〕2号)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 ,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 , 制定本办法 。
【南京2020年高考成绩复核申请平台+规定】
第二条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 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
第三条成绩复核分为首次复核和再次复核 , 分别由评卷组和仲裁组负责实施 。
第四条高考成绩发布后 ,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 , 应于6月27日上午11:00前 , 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 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 , 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 各县(市、区)、市招办逐级汇总后于6月27日下午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 由评卷组进行首次复核 。
第五条复核申请应当写明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及申请复核的科目;如考生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 还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 并出具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
第六条复核的具体内容为:
(一)核查评卷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及省评卷工作实施规范和相关规定 。
(二)核查申请人答卷情况和相关考试信息: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选测科目等级转换是否准确 。
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
第七条评卷组在受理考生的首次复核申请后 , 对在规定以内的考生申请事项进行首次复核 , 并于6月30日17:00前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告知考生首次复核结果 。
第八条考生对首次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的 , 可于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截止前 , 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交《普通高考成绩再次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 按科目提出再次复核申请 , 申请表须经班主任或相关科目任课教师审核签名 , 并经所在中学或学习学校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各县(市、区)、市招办逐级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手续不齐全的 , 不接受其再次复核申请 。
第九条根据国家及我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有关规定 , 仲裁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专家、教育测量专家以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等组成 , 各学科组成员不少于5人 。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得出的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 。
第十条省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生再次复核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 , 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书面告知考生再次复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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