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2020年江阴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四 )


4. 招生宣传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发布虚假、夸张或贬低其他学校的招生信息 。凡通过新闻媒体刊播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需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
5. 凡需升入高级中等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违规无档案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其中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无锡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并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 。
6.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样的招生权利,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招生应分开,公办学校不得接收民办学校在籍新生,民办学校也不得接收公办学校在籍新生 。
7. 各校招生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与省星级高中复审及其他评优奖励挂钩 。继续执行江阴市教育局与原江阴市监察局制定的《江阴市中招工作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 。各镇(街道)、校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严格规范操作,以对人民群众利益和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为建设诚信社会、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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