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市直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要求,构建南通市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
一、工作目标
1.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体系 。义务教育高质量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招生入学是其中最具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公平与质量,关系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活力 。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与时俱进,聚焦新形势、研究新问题,统筹招生入学流程环节与相关要素,构建适合本区域、成熟完备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体系 。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应然要求,“全域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写入我市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各县(市、区)已明确创建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各地要以招生入学为契机,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建设标准化程度与教育质量整体水平,服务国家战略全局与地方创建需要 。
3.赋能“双减”政策落地生效 。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是有效落实国家“双减”任务的治本之策,关键在教育资源合理分布与有效供给 。各地要利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引导推动生源常态化分布,促进区域内生均享有资源供给趋于充足,提升区域整体教育水平与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形成区域教育良好生态,为“双减”提质增效助力赋能 。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强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教育部《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以规范招生为切入口,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实施 。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
2.坚持公平公开 。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平台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3.坚持科学规划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增长变化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精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学位供给
4.坚持服务群众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招生资讯发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区域内统一招生录取“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分忧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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