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2022年南通通州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三 )


5.各校(园)要公布本校(园)招生办法,公开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并对招生办法、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分类分时段分空间有序安排到校报名(审核)人数,严控人员聚集,热情周到为报名人员提供服务,努力做到一次办结 。区教育体育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八、相关说明
1.城区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园)继续实行学段学位管理制度,学区内的同一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可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幼儿园、初中三年内只可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 。
2.城区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园)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户籍迁入时间都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以前 。
3.不动产权证书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且产权证载明为住宅用途,仅有部分产权房屋、非住宅用房产权、期房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居民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拆迁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产权,须提供产权证(或建房报告)、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 。
4.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迁户,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原件、街道证明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无拆迁安置协议的,仍在户籍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
5.以下对象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一是入学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是城区学校(园)摇号未摇上的儿童少年;三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
6.任何企业、开发商和其它非授权单位、部门自行公布的招生办法及施教区范围一律无效 。对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干扰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区诚信体系 。
本办法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
【拓展】
【征求意见稿 2022年南通通州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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