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殊人才奖励办法 怎么申请珠海顶尖人才人才奖励

什么是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美国Blavatnik青年科学家大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
4.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 。
【珠海特殊人才奖励办法 怎么申请珠海顶尖人才人才奖励】5.“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
顶尖人才认定方式:
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等方式选拔产生,以认定为主,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为辅;选拔结果经市人才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
(一)认定 。对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相应认定标准的,可通过直接认定方式产生 。
(二)评审 。对现行《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中没有涵盖到的行业或奖项、成果,但申报人实际贡献、业绩及专业水平达到相应类别申报资格条件的,可通过评审方式产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
(三)举荐 。简化人才评价程序,引入人才“举荐制”,经市人才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聘请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为举荐委员,通过业界“伯乐”相才荐才的方式产生,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中崭露头角、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 。
(四)自主评价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新兴行业领域人才评价,拓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非共识性”人才评价,经市人才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确定自评单位和范围,并由用人单位自主设置条件、自行组织评价产生 。
珠海顶尖人才人才奖励申请条件:
(一)属于珠海高层次人才顶尖人才

(二)或研究成果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级领军人才 。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聘用类: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顶尖人才年收入在55万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
2. 创业类:顶尖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50万元;所创企业正常经营,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须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
珠海顶尖人才人才奖励发放标准
奖励金额:给予200万元奖励
发放规则: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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