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目录2021

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31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
【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目录2021】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设18个学院(部)、21所附属医院、15所临床学院,设置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 。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生物学、临床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和毒理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 。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教务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 。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考虑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学专业,护理学专业更适合女生报考 。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 。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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