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示( 三 )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
各专业类录取新生入学当年的收费金额如下: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
第十七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学费代偿”等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校每年面向本科生设立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1亿元 。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处理 。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 。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
第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矿大招生(cumtzs),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政策发布、解释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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