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苏山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 徐州苏山小学地址( 二 )


5.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 , 由其父母提出申请 , 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区社会事务部审批 , 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 逾期不予补办 。
五、施教区的确认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 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 , 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 , 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 , 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 , 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 , 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 , 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 , 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 , 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 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 , 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 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确因客观原因 , 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 , 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 , 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
2、拆迁异地安置的 , 凭拆迁安置协议 , 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
3、下列情况之一者 , 持相关证明 , 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 , 但必须接受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①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 , 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 , 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 , 且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 , 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
4、从2015年起 , 以起始年级为基点 , 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 , 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 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
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 , 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
六、施教区内线下报名需携带材料:
1、户口本、辖内房屋产权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 。
2、无房产证明(凡辖区内产权证上产权所有人不为适龄儿童父母的 , 要持有市产权处提供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3、父母离异者还需携带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材料要求:
1、户口本:适龄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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