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证办理 北京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北京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
?办理材料
1.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及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未在公安局数据库获取到二代身份证照片的 。提交:证件照电子版(申请人自备,电子)(1份)
?官网办理流程
1、注册
申请人进入北京市残联官方网站,在导航栏“服务平台”点击“残疾人证”服务 。跳转后,点击左上角“个人登录”进入“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注册 。(以下简称网上平台)

街道(乡镇)残联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 。
4、预约医院
核验通过后,申请人登陆网上平台,进入残疾人证“在线办理” 。点击“选择医院”,选择对应的评定医院及评定时间并保存,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可在网上平台打印出《残疾评定表》和《告知书》,同时会收到短信提醒 。需根据《告知书》要求,按时到医院进行评定 。如调整时间,需根据网上平台或短信提醒的“改约规则”及时进行改约 。如连续改约3次以上,3个月内不可重新预约或改约 。申请人打印的评定表必须是信息齐全、带有系统照片的版本,如信息不全或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街乡残联 。
5、残疾评定
申请人完成预约后,务必根据《告知书》要求,准备本人的病历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及残疾人证申请表等评定材料,并按照预约日期到医院进行评定 。评定完成后,申请人须将《评定表》留在医院,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 。现场不公布评定结果,如办理成功会收到短信通知或残联电话通知 。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网上平台查看进度 。
6、公示审批
申请人评定通过后,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区残联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批 。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群众有权向区残联进行举报 。申请人对评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户籍街乡残联,并提出复评申请 。
7、制证发证
相关部门制证后,有两种发证渠道 。
一是申请人自费的,会直接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二是免费的,会邮寄到街道(乡镇)残联或社区(村)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联系发证 。
温馨提示:
【北京市残疾人证办理 北京残疾人证办理指南】申请人可以随时登陆“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相关流程进度,或打电话向户籍地所在残联咨询 。(户籍地残联办公电话可在“北京残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专栏“残疾人证”板块查询 。)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区残联、街道(乡镇)残联
?相关政策
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
2.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残联发〔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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