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管理办法 宁夏医保卡怎么办理

宁夏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申领和使用 , 保障持卡人安全、规范、便利用卡 , 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 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保卡 , 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合作银行面向社会公众发行 , 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 , 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等金融应用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 , 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
宁夏社保卡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 , 遵循一人一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基本原则 。
社保卡包括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 。
电子社保卡是实体社保卡的线上形态和电子证照 , 是持卡人线上享受人社服务等民生服务的电子凭证和结算工具 , 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状态相同、功能相通 ,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统一签发、统一认证、统一管理 。
第三条宁夏户籍人员和在宁夏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人员(含外省人员、港澳台居民、外国人) , 均可依照本办法申领和使用社保卡 。
第四条 宁夏社保卡的申领、挂失、解挂、补领、换领、使用、注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 适用本办法 。
第五条宁夏社保卡卡面有持卡人姓名、相片、社会保障号码、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项目 。芯片内依据社保卡规范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行业标准 , 记载有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权益信息项目 。
中国公民的姓名使用规范汉字表示 。其他人员姓名采用与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一致的汉字 , 没有汉字姓名的可用字母表示 。
未满七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可以不采集相片 , 相片区域空置 。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应当持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印有相片的社保卡 。
第六条 持有居民身份证的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十八位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居民身份证 ,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外国人 , 社会保障号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 。
第七条 实体社保卡的编号是社保卡卡号 , 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 。
电子社保卡的编号是电子社保卡卡号 ,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统一生成 。
第二章?? 管理服务机构
第八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一)建立为社保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保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 , 包括人员、设备等 , 能够维护社保卡应用系统运行;
(三)负责社保卡卡内文件结构设计、社保密钥加载、社保信息写入工作 。
(四)全区制卡数据的汇总、整理、比对、校验;
(五)社保卡制作过程中的流转、登记、整理、出入库、进度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社保卡卡商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指导监督卡商按照社保卡规范结构制卡;
(八)协调有关合作银行为卡商提供金融数据;
(九)负责对芯片供应商和卡商的管理 , 确保个人信息和卡片的安全 。?? 第九条??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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