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 重庆沙坪坝区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沙坪坝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 , 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 自2022年8月11日20时起 , 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 。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土主街道金科天宸一街区(居住区)、二街区(居住区)、三街区(居住区)、六街区(居住区)、七街区(居住区)、八街区(居住区)、九街区(居住区) , 金辉金科天宸云著(居住区) , 西双大道16号附159号沙坪坝周万荣中医诊所(商业);陈家桥街道金科天宸四街区(居住区)、五街区(居住区)、十街区(居住区)、十一街区(居住区)、十二街区(居住区)、十三街区(居住区)、十四街区(居住区) , 具体如图:

青木关镇青山阳光小区(居住区) , 新青路95号海通大药房新青路店(商业) , 具体如图:
1.期间“人不出区 , 错峰取物” , 原则上居家 , 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 , 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 , 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 , 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 , 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 , 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 , 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 , 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未尽事宜 , 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8月11日 重庆沙坪坝区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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