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常见问题汇总 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办法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问答
2021年8月13日 ,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现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
课后服务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变化?
江苏省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 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 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个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今年秋季开学后 , 确保做到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
课后服务时间有什么新要求?
教育部在今年6月发文中明确要求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 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 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 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 , 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 。有条件的初中 , 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 , 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
课后服务如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课后服务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 , 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 , 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 , 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 , 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 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 , 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 。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
如何拓展校外资源提供优质课后服务?
【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常见问题汇总 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办法】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街道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校外资源 , 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 , 科学使用国家中小学网络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平台 , 为学生提供更好服务 。各地还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的需要 , 适当引进资质优、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 由教育主管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遴选 , 供学校选择使用 , 但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
课后服务的经费如何保障?
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财政全额保障 。财力保障难以到位的地区 , 可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20〕2号)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标准) , 还可采用代收费方式由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提供课后服务 , 以满足课后服务需要 , 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可持续实施 。各校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 , 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 。
课后服务相关人员取酬如何保障?
充分尊重教师的劳动 , 建立课后服务合理取酬机制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报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6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 。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 , 可根据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协议 , 支出有关劳务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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