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号 南京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


第27号 南京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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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第27号)
【第27号 南京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 , 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我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优化核酸检测方式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应检尽检” , 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各区保持一段时间的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并逐步过渡到便民检测服务 。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
二、调整核酸查验范围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由各区和主管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
三、优化交通出行管理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场站和对外通道、服务区撤除全部查验服务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来返宁人员不再需要报备信息,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 。乘坐地铁、公交、轮渡、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街镇、社区统筹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等工作,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 。
五、有序开展医疗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为老人、儿童就诊开设绿色通道 。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诊意愿自行就诊 。对于急危重症患者 , 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的同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 。
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 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 继续推行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服务,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
七、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各类药店等正常保供 , 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确保食品供应新鲜安全、居民生活物资充足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2345、12320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涉疫问题和诉求 。
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请各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 , 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 , 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也将陆续出台,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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