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事务所的单位性质是什么,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 。我想要简单的答案 。
属于事业单位
一、我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 。
二、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 , 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
此外,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组织” 。
二、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律师事务所的单位性质】
律师事务所属于企业单位 ,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 , 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 ,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 , 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三、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律师事务所有两种类型:1、国资所 , 挂靠在司法局之下,其性质不是私营企业 。2、个人所或合伙所,已经从司法局之下独立出来,可以归为私营企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 , 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 , 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 , 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 , 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
四、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为事业单位 。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无论是姓“公” , 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单位” 。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 , 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