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身份证和户口本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 。(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 。(2)身份证的补领 。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 ,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二、户口本身份证都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身份证和户口本同时丢失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挂失的时候在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就是丢失的证明,然后申请补办 。在补办环节,应该先补办户口本 , 再补办身份证 。补办的时候派出所可以从电脑里看到你所有的户籍记录 。最后要登报声明,这样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做坏事你就有证据免责了 。登报与否各地要求不同,有的是自愿有的是必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三、户口本身份证都丢了怎么办?
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 , 应该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 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 , 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
【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