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酬 。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薪酬分为6职等每职等分为16至20薪级,各职等每月薪酬的薪点数 , 外务人员、营业主任薪酬办法另订 。
第三条 薪酬的薪点,本公司得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
第四条 新派任各等职位的人员 , 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职薪薪级1至2级;
1、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教你学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
第五条 各职位聘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 。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 。权任期中,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酬 。权任以1年为原则 , 权任期满成绩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酬 。
第六条 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的第一位薪级 , 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酬 , 可改支较原支薪点高一级的薪级 。
第七条 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薪级 。
第八条 本公司每年年终得视盈利状况 , 经董事会的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 。
第九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