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1、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伤亡情况、遇险人员及下落不明人员情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故情况 ,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任何人不得干扰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的正常进行 。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清理或者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 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 , 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传真以及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 , 随时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提交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批复 。
经本级政府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有关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事故调查报告提交或者报送批复前,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复,并附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15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

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文章插图
2、事故报告需要通报哪些内容?安全事故往往是形成报告的方式通报的,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等 。
安全事故往往是形成报告的方式通报的 ,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安全生产事故有哪些种类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 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文章插图
3、报告事故应当报告哪些内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3.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 。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 。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1)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 , 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
2)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 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生产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 。
3)由于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
5.已经采取的措施 。
6.事故的补报 。
1)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文章插图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内容 。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事故,一般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由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死亡 , 疾?。撕Γ鸹祷蛘咂渌现厮鹗У那榭觯缃煌ㄊ鹿剩鹿?,医疗事故,自伤事故 。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 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 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 , 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 , 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
事故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文章插图
5、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哪些一、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1、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2、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