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 不必法古出自哪里苟利于民不必法古意思
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 “苟利于民 , 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
【苟利于民 不必法古出自哪里苟利于民不必法古意思】《淮南子》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 , 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
《淮南子·汜论训》原文节选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 。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 。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 。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 。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 。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夫夏商之衰也 , 不变法而亡 。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 。故圣人法与时变 , 礼与俗化 。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 因其宜 , 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
译文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敬爱 , 她去世以后,为她服丧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守孝的规定 。阳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飨时杀死了蓼侯,抢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飨时废除夫人执豆的礼仪 。先王的制度 , 不适宜的就废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绩,也要让它显明 。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 。因此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礼乐所制约 。治国有常则,而以利于人民为根本;刑赏教化有法规,而政令通行才是最大的要求 。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 。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 。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 。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 。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