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聊城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详情

聊城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聊城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详情

2022年聊城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9月8日聊城商务账号发布
一、汽车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消费券发放平台
2022年8月至12月(以有效购车发票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聊城市汽车促消费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消费券继续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发放 。资料上传日期自9月15日开始,资料审核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 , 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

(二)发放标准
汽车消费券的发放标准、申领流程和使用规则与聊城市7月份促进汽车消费活动规则相同 。(特别提示:每位购车人凭本人身份证号在2022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
【聊城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聊城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详情】(三)发放金额

消费券发放数量以省、市财政拨付额度为准,分批次发放,第一批600万元,以申请时间(云闪付APP上传时间)为序,发完为止,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自9月19日起每日对外公布 。后续批次数额、发放时间、方式另行公告通知 。
二、家电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发放平台
2022年9月-12月,分期进行,第一期自2022年9月9日开始至9月29日结束 。后期活动时间根据资金拨付情况 , 另行公告通知 。

家电消费券继续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 。
(二)投放和抢券原则
本期家电消费券共计550万元,其中50万元为建行配资 。分三轮次投放,第一轮次活动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5日,按本期活动资金总量的70%投放;第二轮次活动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2日,按本期活动资金总量的15%投放;第三轮次活动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29日,按本期活动资金总量的15%投放 。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下一轮次发放日期前一天,未核销完的消费券转入下一轮次投放,以此类推 。本次消费券总量有限 , 先到先得 , 抢完为止 。
(三)消费券使用范围
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 8类商品 , 并成功抢券的消费者 。(特别提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为新增加商品)
(四)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抢券方法、使用规则与聊城市7月份促进家电消费活动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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