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转出 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指南

转入+转出 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指南

?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指南(以海淀区为例,仅供参考,具体请先咨询相关社保中心)
一、受理范围
1.外省转入:职工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2.转往外?。?
(1)申请过外省转入北京业务的,其转入手续全部办结成功;
(2)符合失业、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 , 须已办结完各项待遇的申领手续 。
二、操作步骤
(一)外省转入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社保中心提交转移接续申请 。(注:在京为北京市属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 则提交至中区;在京为企业,则提交至南区)

2. 我中心在受理职工转入申请后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联系函 。
3.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向我中心邮寄信息表,同时将转移基金汇入我中心账户 。
4. 我中心在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寄来的准确无误的信息表且确认转移基金到账后完成录入及审核 , 审核成功后转入账户生效 。
(二)转往外省
1.参保单位(或本人)携材料及表格到海淀社保中心(中区)提交转出业务申请(如需办理职业年金转外?。?需先由参保单位办理职业年金补记后再办理转外省手续 。)
2. 职工携带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

3.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向我中心邮寄联系函,我中心在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信息表并汇出转移基金 。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省转入:
从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转出的职工: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注:请在表格下方空白处填写参保人手机号码)
(二)转往外?。?
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转出的职工: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他人代办: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外省转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 , 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
(二)海淀区街镇社保所暂时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移业务 。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
【转入+转出 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指南】?友情提示:
(1)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外省机关事业单位的 , 可办理职业年金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外省转入,如申请人在外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请参考需知【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外省转入】 。
(3)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外省,如申请人在京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请参考需知【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外省】 。
(4)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请参考需知【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外省转入】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外省】 。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外省转入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信息表有误、转移基金与信息表不符、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从而影响业务的办理进度 。此外,因转移接续业务办理周期较长,如职工短期内频繁跨省市流动就业,请慎重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
六、转移接续业务查询
1.网上查询:登录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点击“个人登录,点击“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查询”查询
2.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参保人携带个人社保卡,到海淀区社保中心自助查询终端按照系统提示查询转移接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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